2006年8月至10月,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等对河南偃师阎楼汉魏封土墓进行了发掘,编号M34。该墓位于偃师市高龙镇阎楼村西约400米处,在配合国家郑州—西安铁路建设的考古调查中钻探发现。墓冢上部原筑圆形封土,最大径约28米。墓葬为单室土洞墓,出土器物残存陶器、瓷器、铜器、石器等28件,铜钱27枚。据墓葬形制与出土器物,该墓时代应为东汉晚期到曹魏时期。
墓冢封土受发掘区域限制,未完全发掘。原平面形状为圆形,最大径约28米。由于早年被夷平,在地表已无痕迹,发掘残厚0.25~0.55米。东部及北部被破坏,西南部保存较好。中部发现2个盗洞。封土土质为含少量料礓石颗粒的红褐色花土,质地较坚密。夯层厚薄不均,最厚0.35米,夯窝直径约20厘米。
墓冢封土受发掘区域限制,未完全发掘。原平面形状为圆形,最大径约28米。由于早年被夷平,在地表已无痕迹,发掘残厚0.25~0.55米。东部及北部被破坏,西南部保存较好。中部发现2个盗洞。封土土质为含少量料礓石颗粒的红褐色花土,质地较坚密。夯层厚薄不均,最厚0.35米,夯窝直径约20厘米。
目前被确认为曹魏时期的墓葬,多使用东汉晚期的器物组合,但墓葬形制已先于器物组合发生变化,不采用东汉晚期流行的墓葬形制。阎楼M34的出土器物组合与形制具有东汉晚期或偏晚的特征,墓葬形制与曹魏时期的洛阳偃师杏园M6有许多相似之处。发掘者认为阎楼M34的年代应在东汉晚期到曹魏时期。
墓葬方向95度,为单室土洞墓,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道未发掘,钻探得知为长斜坡式,东段被破坏,残长8.6、口宽2、底宽1.2、深8米。两侧内收两级台阶。第一级台阶深0.18米,第二级台阶深0.4米,均宽0.2米。甬道壁砖及铺地砖没有保存,推测原为砖券。墓室为长方形土洞,平底直壁、拱形顶,西侧有棺床,四壁环砌矮墙。因盗扰严重,人骨、葬具状况不明。墓室长7.5、宽2.5、高2.7米。棺床为一生土台,其上有火烧痕迹,表面铺有白石灰。棺床南北残留两段壁砖,其它部分留有砖痕。墓内随葬器物以陶器为主,器型有直筒长颈壶、盒、案、碗、鼎、盘等,均为泥质灰陶,烧制火候偏低。有少量青瓷器,器型有罐和钵。铜器有辅首衔环及铜饰件。石器有石砚1件。铜钱包括有五铢、剪轮五铢和綖环五铢。
汉魏之际墓葬形制出现了转变,原先贵族们所采用的墓葬形制如东汉中、晚期出现的横列前堂式墓在东汉中期以后逐渐由大型墓向中、小型墓葬扩展,到曹魏时期废弃不见。而较低等级的墓葬形制如西汉晚期及东汉时期出现的长方形顺室的墓葬形制,从以东汉时期的小型墓葬居多到汉魏之际等级逐渐攀升并成为主导,如阎楼M34及杏园M6与东汉顺室墓相比墓葬规制和等级增大,墓室长宽比例增加。阎楼M34墓道还使用了等级较高的内收台阶式的长斜坡墓道,构筑了直径28米的圆形封土。杏园M6增置了前室及耳室。这种从东汉到汉魏之际的墓葬形制上的转变体现了这一时期上层统治集团的更替与统治阶层的转换,反映了一个时代的转折。
墓葬方向95度,为单室土洞墓,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道未发掘,钻探得知为长斜坡式,东段被破坏,残长8.6、口宽2、底宽1.2、深8米。两侧内收两级台阶。第一级台阶深0.18米,第二级台阶深0.4米,均宽0.2米。甬道壁砖及铺地砖没有保存,推测原为砖券。墓室为长方形土洞,平底直壁、拱形顶,西侧有棺床,四壁环砌矮墙。因盗扰严重,人骨、葬具状况不明。墓室长7.5、宽2.5、高2.7米。棺床为一生土台,其上有火烧痕迹,表面铺有白石灰。棺床南北残留两段壁砖,其它部分留有砖痕。墓内随葬器物以陶器为主,器型有直筒长颈壶、盒、案、碗、鼎、盘等,均为泥质灰陶,烧制火候偏低。有少量青瓷器,器型有罐和钵。铜器有辅首衔环及铜饰件。石器有石砚1件。铜钱包括有五铢、剪轮五铢和綖环五铢。
汉魏之际墓葬形制出现了转变,原先贵族们所采用的墓葬形制如东汉中、晚期出现的横列前堂式墓在东汉中期以后逐渐由大型墓向中、小型墓葬扩展,到曹魏时期废弃不见。而较低等级的墓葬形制如西汉晚期及东汉时期出现的长方形顺室的墓葬形制,从以东汉时期的小型墓葬居多到汉魏之际等级逐渐攀升并成为主导,如阎楼M34及杏园M6与东汉顺室墓相比墓葬规制和等级增大,墓室长宽比例增加。阎楼M34墓道还使用了等级较高的内收台阶式的长斜坡墓道,构筑了直径28米的圆形封土。杏园M6增置了前室及耳室。这种从东汉到汉魏之际的墓葬形制上的转变体现了这一时期上层统治集团的更替与统治阶层的转换,反映了一个时代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