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侯夨簋是西周早期青铜器。该器通高15.7厘米,口径22.5厘米。浅腹,高圈足,腹上有四耳,耳上部作兽首状,张咬簋沿,呈现西周早期特征;腹部饰圆涡纹间夔纹,圈足为夔纹,有四扉棱,均呈现出西周早期铸造特征。器内铭文12行,约126字,残泐约17字。该器出土于江苏省丹徒县龙泉乡(现更名为大港镇)下聂村烟墩山南麓。在1954年江苏省文管会撰写的报告中称由村长聂长保1954年6月发现,共发现青铜器12件,鼎1,鬲1,簋2(包括宜侯夨簋),盘2,盉一对,犠觥一对,角状器一对。后南京博物院配合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实习,于1983年在大港镇发掘时查知此批铜器实由当地绍隆寺福贵和尚发现。因当时工作队勒令僧侣还俗,福贵和尚在聂长保家中做短工锄地时发现这批铜器。铜器出土后引起围观,聂长保儿子在验证铜器时将宜侯夨簋打坏,造成铜器及铭文受损。出土后曾加以修复,耳下加珥,因不合西周早期形制特征,后又去除。这批铜器出土以后,江苏省文管会在1954年10月进行了复查,又发现了一些铜器和玉、陶器等,证实这批铜器出土于位于烟墩山的一座土墩墓。
宜侯夨簋的出土,使得虞、吴、宜、夨等先秦地理的历史渊源与地望考释得以深入,同时对于研究早期吴文化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
宜侯夨簋的出土,使得虞、吴、宜、夨等先秦地理的历史渊源与地望考释得以深入,同时对于研究早期吴文化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
该器出土发表以后,受到了研究者的高度重视。该器铭文涉及到了吴国建立初期,国家分封的有关内容,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铭文记述了周王在四月丁未这一天,进行赐命前的占卜,然后命虞侯夨改封到宜地,改称宜侯夨,并赏赐宜侯夨大量物品的事情。唐兰先生释出铭文中的“虞”字,纠正了先前陈梦家、陈邦福等人释为“虔”的误识。上古时期“虞”、“吴”同音,从而证实该器为吴国用器。有关吴国在《史记》中的记载分别见于《周本纪》和《吴太伯世家》,周文王姬昌的祖父古公亶父时期,有长子太伯、次子虞仲、少子季历三人。“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而虞仲这一名称在《吴太伯世家》中被称为“仲雍”。唐兰先生考释铭文中的“宜”的地望即在今丹徒县,并认为改封后的宜侯夨就是太伯、仲雍的第四代孙周章。进而证实3000多年前,吴国的统治中心即在丹徒一带。这一说法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之后也有学者认为虞地在陕西,虞侯夨由陕西改封至宜地,或说宜地在河南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