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确认遗址面积约62万多平方米,东西长1000米、南北宽600多米。北以李儿河南岸塬地的断崖为界,南抵小河北岸的塬地断崖,西至一条南北向自然冲沟为界,东到塬地尽头的断崖边并部分与小河湾战国秦汉遗址略有交错。遗址内涵虽有少量仰韶时期的文化遗存分布,但以商周时期为主,特别是西周文化遗存更为丰富和普遍。从调查采集和发掘出土的文物标本观察,商代晚期这里已出现了类似于刘家文化为主的遗存,约在商周之际来自关中西部的周文化开始出现,西周早中期则成为遗址的主体文化,确信一处大型重要西周聚落出现在泾水上游的陇山东麓,包括固原地区在内周围地区纳入到西周文化的势力范围。
彭阳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南部,六盘山东麓,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上世纪八十年代,固原孙家庄西周早期墓葬的发掘,以及在彭阳新集一带零星出土的西周陶鬲、铜戈等文物,初步揭示周人约在西周早期可能已涉足陇山东西。
在高等级墓葬区勘探发现墓葬50余座,可分为大、中、小型墓三类。发掘清理的13座墓葬中,甲字形大墓2座、竖穴土坑中型墓6座、小型墓5座、马坑5座、车马坑1座、祭祀坑1座,但多在古代及近年遭到严重盗扰。另有灰坑8座。甲字形墓南壁有斜坡墓道,其中一座墓道口有殉人。墓室口小底大或口大底小,最大的M13墓口长7米、宽6米、深13米,墓道长16米、宽4米。其中二层台及椁顶板放置被拆卸的车辆,出土青铜车器有轭、衡末饰、轴、軎、毂、伏兔、泡饰等,另有玉璧、骨梳、蚌器、甲骨文等。中型墓葬有棺椁、腰坑殉狗,出土鼎、觯、泡等青铜器,瓿、豆、罐等原始瓷器,柄形器、鱼、蝉、螳螂等玉器以及骨簪、骨梳、骨珠,费昂斯珠、绿松石、玛瑙珠等。其中象牙杯、梳篦、玉鱼、玉蝉、螳螂等雕刻精美、惟妙惟肖。小型墓仅有一棺,腰坑殉狗,或有随葬的陶器鬲、罐等。
姚河塬遗址位于李儿河和小河、大河切割形成的黄土台塬区的东部,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缓降地势。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该遗址并进行了发掘,确认了一处商周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的大型遗存,发现功能结构复杂的聚落形态、带墓道的高等级墓葬、掌握高技能工艺的铸铜作坊和一批高等级文物。该遗址可能为一处西周封国的都邑遗址,进一步证明周王朝对这一地区实施了有效的统治和管理。
经过初步考古钻探已经发现,遗址内明显有性质不同的功能区和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遗址四周除西北一隅外其余方位均处在临水台地断崖,但中西部的南北向壕沟与连接北端东西向壕沟将遗址人为分隔为东大西小的两区。东区的东北部为包括大、中、小型墓葬、车马坑、祭祀坑等在内的高等级墓地,东南部一隅还有小型墓为主的墓地一处。高等级墓地西南方向有东西向的水渠和陂池相连的水资源利用设施以及道路遗迹。在池渠附近发现有手工业作坊的分布,已知有铸铜、制陶作坊。另外,在中西部壕沟的东侧还发现有夯土墙基的迹象。聚落区域分割,功能区结构布局的发现,进一步彰显了遗址的重要性。
姚河塬遗址位于李儿河和小河、大河切割形成的黄土台塬区的东部,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缓降地势。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该遗址并进行了发掘,确认了一处商周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的大型遗存,发现功能结构复杂的聚落形态、带墓道的高等级墓葬、掌握高技能工艺的铸铜作坊和一批高等级文物。该遗址可能为一处西周封国的都邑遗址,进一步证明周王朝对这一地区实施了有效的统治和管理。
经过初步考古钻探已经发现,遗址内明显有性质不同的功能区和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遗址四周除西北一隅外其余方位均处在临水台地断崖,但中西部的南北向壕沟与连接北端东西向壕沟将遗址人为分隔为东大西小的两区。东区的东北部为包括大、中、小型墓葬、车马坑、祭祀坑等在内的高等级墓地,东南部一隅还有小型墓为主的墓地一处。高等级墓地西南方向有东西向的水渠和陂池相连的水资源利用设施以及道路遗迹。在池渠附近发现有手工业作坊的分布,已知有铸铜、制陶作坊。另外,在中西部壕沟的东侧还发现有夯土墙基的迹象。聚落区域分割,功能区结构布局的发现,进一步彰显了遗址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