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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汉代奏章

发布时间:2018-02-01 人气:

  张予正认为,《汉书》明确记载了汉代上行官文书的副本制度为“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依据《汉书》记载的汉代副本制度,副本当与正本一起,上奏朝廷,只是功能有所区别。副本是复制本,供尚书先行开阅,以确定内容是否得当;正本是原本,仅供皇帝开阅,是正式的版本。但是,副本制度在汉宣帝时废止,刘贺家族在元康四年的上书应该“去副封”,仅书写正本,不抄录副本。因此,张予正认为海昏侯墓中出土写有“元康四年”“元康四年六月辛未”的奏牍,或为官文书的正本,而非副本。

  《简牍文书学》一书中提到,“正本的特点是体制与内容完备、字体工整。”张予正认为,海昏侯墓出土奏牍有明确的抬头制度与严谨的格式用语,体制较为完备,且用笔沉稳、隶写规范、文字秀美、庄重典雅,这正体现了副本与正本在书法风格上的区别。张予正认为,海昏侯墓出土奏牍应是海昏侯家族向朝廷上奏的官文书正本。

  张予正还推断,海昏侯墓出土奏牍或是我国迄今所见等级最高的汉代公文原本,为刘贺家族进奏给汉宣帝与太后的奏章正本。目前所见汉代官文书,多系转抄,而非官文书正本。过去我国考古发现的汉代官文书以简的形制为主,而海昏侯墓出土奏牍以单块木牍独立成册、多行书写,这一形制较为少见,丰富了我们对汉代公文书写载体的认识。海昏侯家族的奏牍原本(正本)陪葬于海昏侯刘贺墓中,也体现了一种较为独特的汉代公文销毁制度。

  那么,海昏侯家族向朝廷上奏的官文书正本为何会出现在海昏侯墓中?张予正认为,海昏侯墓中的奏牍,应是朝廷官员放置的。《汉书·景帝纪》载“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海昏侯刘贺薨逝后,朝廷也当派太中大夫等官员参与葬礼。这几块奏牍,就应该是太中大夫等官员将海昏侯家族历年上书的正本带到海昏侯国,陪葬到刘贺墓中。这也就能解释,为何进奏者为海昏侯夫人的奏牍不在本人墓中而出现在刘贺的墓中。

  近日记者获悉,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了多枚奏牍,均为海昏侯国向朝廷上奏的公文。现已公布三块,均为墨写隶书,文字端正工整。北京联合大学史学专家张予正经过分析和释读,认为海昏侯墓出土奏牍或为我国现存最早汉代高级公文原本,对古代公文研究具有重大价值。

  据介绍,目前公布的汉代海昏侯墓出土的三块奏牍中,有两块较为完整,虽有文字残损,但整体形制保存较好;还有一块残损较重,但保留了准确的时间信息,明确记录了日期“元康四年六月辛未”。张予正据《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查得汉宣帝元康四年六月为丁巳朔,辛未为当月十五日。三块奏牍中,每块都有比较清晰的文字,其中有“妾”“昧死再拜上书太后陛下”“南海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皇帝陛下”等文字,部分考古专家认为这些是墓主人上奏皇帝、皇太后的奏章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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