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身刻铭“曼生”即陈鸿寿(1768—1822),字子恭,号曼生,清代中期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其精于书法、绘画、篆刻,被后世尊为“西泠八家”之一。清代嘉庆、道光年间是宜兴紫砂壶制作的全盛时期,其中就表现为制陶匠师与文人士大夫合作制壶的特点。陈曼生曾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前后,在宜兴附近的溧阳县任职地方官,其间他对宜兴紫砂艺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和当时著名的宜兴紫砂艺人杨彭年等人合作,创制了大批紫砂壶。他们的合作,是由陈曼生设计壶样(有“曼生十八式”之说),并在壶身题字刻铭,再交由杨彭年等工匠负责砂壶的成型与烧制。因是陈曼生设计,故这类砂壶常被称为“曼生壶”。曼生壶将金石、书画、诗词与造壶工艺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故被认为是继晚明时大彬、康熙陈鸣远两位制壶名家之后,宜兴紫砂制陶史上的第三座丰碑。
关于“金玉不如瓦缶”铭记,见于紫砂壶上的不是孤例。文人喜以此铭,我想应有两层含意:其一是说紫砂壶这瓦缶之器非常珍贵,甚至胜过贵重的金银玉器,其二也表现文人“视金钱如粪土”,不落俗套,不爱“金玉”而爱“瓦缶”的境界和雅趣。
据今人对“曼生十八式”壶形的研究,此壶之形应当属于“合欢壶”,即壶身由上、下两半对合而成,所以得名“合欢”。相传最早的合欢壶乃陈曼生喜极而制,故风格绮丽,精工典雅,韵味无穷,所谓雾余水畔,红杏在林也!正如寂园叟在《匋雅》中所言:“陈曼生壶,式样较为小巧,所刻书画亦精,壶嘴不淋茶叶……若陈曼生者,本朝一人而已!”
紫砂是我国陶瓷器艺术中的重要门类,以江苏宜兴窑为代表,器型主要以茶具的紫砂壶为主。据明末周高起《阳羡茗壶系》记载:“茶至明代,不复碾屑,和香药制团饼,此已远过古人。近百年中,壶黜银锡及闽、豫瓷,而尚宜兴陶。”阳羡即宜兴古称,《阳羡茗壶系》是明代一本专论宜兴紫砂壶的著述,上述引文说明宜兴紫砂壶兴起于明代,与饮茶方式的改进有关。作为精致茶具的紫砂壶,吸引着众多文人雅士的垂青。清代以后,砂壶刻铭、刻诗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也彰显着紫砂艺术的独特魅力。本文介绍一件安徽博物院收藏的清代“金玉不如瓦缶”铭紫砂曼生壶。
壶通高6.5、口径4.7、底径4.9厘米,在2015年举办的“皖江洪流——安徽军民抗战史实展”上,曾作为安徽抗战将领所使用过的物品展出过。壶作直口,附盖,盖钮顶部钻有直穿孔;折肩,肩部刻“金玉不如瓦缶,曼生”八字铭记;壶腹极扁,上下腹分明,在中间形成对接之势;前置短流,自壶身中部引出,后置耳形曲柄,圆润流利,与壶流持平;平底,底部中间刻“琢玉斋”三字篆体印章款(图2)。整体观之,此砂壶胎质细腻,造型朴拙大方,刻铭刀法遒逸,印款古朴雅致,颇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