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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峄山镇纪王城村邾国故城遗址出图新莽铜器衡杆

发布时间:2017-11-24 人气:

     首先,这批新莽铜器是迄今为止首次经过科学发掘出土,也是一次性集中出土数量和种类最多的汉代度量衡器。据初步统计,此类新莽铜诏版和权衡以前只在甘肃定西、合水等地出土约10件左右,且多为乡民偶然挖出,信息有缺失,资料不完整。甘肃定西县1926年挖出权衡1套7件(含铜钩和六斤权各1件),其中3件现藏国家博物馆,其余藏于台北故宫。另外,1982年甘肃合水县挖出诏版1件,上海博物馆近年入藏诏版和衡杆各1件,出土地点不明。此次8件铜器为首次正式考古发掘出土(货版还是首次出土,为此前所未见),出土层位明确,同出遗物较多,获取的资料科学完整。

     其次,这批铜器制作精良,保存较完好,铭文字数多,透露的历史信息丰富而重要。如诏书中的“德帀于新”即指王莽建立“新”王朝,“同律度量衡”即指实行度量衡改革。这与《汉书》“王莽传”“食货志”“律历志”的记载多可对应,应是新莽王朝颁行的衡器和量器官方标准器。货版的文字虽然只有7 字,但列出了政府颁布的五种货币种类和价值差别,也与《汉书》的相关记载相符合,也是新莽王朝颁行的官器。这为研究西汉末年王莽代汉并实行货币和度量衡制度改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我国度量衡发展史等问题,都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邾国故城遗址位于山东邹城市峄山镇纪王城村周围,地处峄山南麓,平面略呈长方形,面积约6 平方公里,城内中部为面积近17 万平米的高台,应是宫殿区所在,俗称“皇台”。根据《左传》等文献记载,公元前614 年邾国国君邾文公迁都于此,战国晚期邾国被楚国所灭。秦汉至两晋时期为邹县县治,北齐时迁至现邹城市区一带,该城址逐渐废弃。其作为都城和县城使用的时间长达1100 年(公元前614 至公元556 年)。遗址自清代以来不断采集出土重要文物,如秦诏版陶量、东周至秦汉时期陶文等。1964 年,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山东队正式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1977 年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 年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012 至2013 年,在山东省文物局主持下对城址进行了普探和测绘。2014 年,国家文物局批准山东大学承担该城址为期十年的田野考古项目,2015 年春季山东大学进行了第一次考古发掘,2015 至2016 年还在城内进行了重点勘探和调查。

     按照项目规划,2017 年3 月至7 月,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对该城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发掘区选在“皇台”中部偏北,共布5×5 米探方19 个,发掘面积近500 平方米。出土遗存比较丰富,其中遗迹包括灰坑270 余个、沟渠10 条、房址8 座、水井4 眼,还有窑炉2 座等。出土大批遗物,其中陶器有鬲、盂、豆、罐、盆、瓦、瓦当、砖等,铜器有新莽铜器8 件,以及钱币、印章等。遗存的年代多数属于春秋、战国、汉代,另有少量北朝至隋唐时期遗存。

     3 号水井开口于遗址堆积第5 层下,根据出土物分析,第5 层属于汉代。3 号井又被10 号沟渠(G10)打破,此沟渠出土了王莽时期铸行的“货泉”。另在这批新莽铜器之下,出土了西汉陶罐、瓦当和汉初“半两”等。综合这些可以认为,3 号水井应建于西汉初期,到西汉末年的新莽时期,填入铜器等杂物而废弃此井,以掩藏铜器免于被发现,其历史背景很可能与新莽王朝末期的社会动乱有关。根据“始建国元年”等铭文信息可知,这批铜器应铸造于公元9 年。

     关于这批铜器在当时是如何使用的,结合已有研究初步推测,权衡1套5件的使用类似现在的天平称重,即衡杆两侧分别挂载铜权和货物,上悬孔(应位于完整衡杆的中部)用作称重时的支点,属于等臂式衡器。2 件诏版的使用,推测很可能是嵌于木制方形量器斛的外壁,木制量器已腐朽无存,但在资料整理时发现,与这批铜器同出的还有1件铜柄残件,长6.7厘米,内有木质残留,推测可能是木量器的附件。关于1件货版的使用方式,因为是第一次出土这种铜器,还有待深入研究。

     此外,这批铜器出自邾国故城遗址的宫殿区“皇台”之上,证明“皇台”范围应存在汉代官署区,这对研究遗址的城市布局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下一步的田野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

     新莽铜器出自3 号水井(J3),共有8 件,即诏版2 件、货版1 件、衡杆1件、环权4件。根据铭文可知,这批铜器的制作年代为新莽始建国元年,即公元9 年。3 号水井为圆形砖井,直径1.1(井坑直径2.3)、深11 米,错缝砌筑规整,大部保存完好。

     2 件诏版形制大小基本一致,均为正方形,埋藏中因受挤压而略有变形,边长25.5~26.1 厘米、厚0.48~0.62厘米、重2659.5、2731.7克。正面中央均阴刻81字篆书铭文,竖行书写,排列规整,共9行,每行9字。根据已有研究,可初步释读为:“黄帝初祖,德帀于虞。虞帝始祖,德帀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沈。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亨传亿年。”

     1 件货版(暂名),也为正方形,略有变形。边长23.5~23.9 厘米、厚0.45~0.54 厘米,重2078.7克,比诏版略小而轻。正面阴刻7 字篆书铭文,分别为“黄金”“铜泉”“絮”“布”“帛”,其中“黄金”位于中央,其余分列四方。

     铜权和铜衡共5 件,应为1 套。1 件衡杆,长条形,两端有下悬孔及上悬孔各1 个。残长120.5、宽9.6~9.7、厚3.2 厘米,重25.453 千克。右端残存61字篆书铭文,铭文内容及风格与诏版一致。从右端上悬孔的位置推测,另有约1.1 米残失,全长约合汉丈一丈。4 件铜权形制均为环形,大小有别,直径分别为6.7、9.7、16.8、27.5 厘米,重量分别为737.5、2224.7、7649、29775克,并分别刻有“律三斤”“律九斤”“律权钧重卅斤”“律权石重四钧”等计重铭文,由此折算汉斤一斤约合现在250 克(0.5 市斤)左右。另有“始建国元年正月葵酉朔日制”铭文,最大的一石四钧权还有81 字诏书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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