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由佛塔和环塔的附属建筑组成,长20米、宽17.8 米,方向正西方。佛塔残高9.4米(包括塔刹的总高度为11.1米),底部为四方形塔基,北侧边长9.7米,西侧边长9.6米,其上有四层塔阶,再上为桶状覆钵形塔瓶,顶端的十三刹为后期重修。
佛殿和察康的南侧为回廊建筑,回廊内部又分割成四间方形小间,互相以门道相连,每个小间相对独立,东西长1.9 米、南北宽1.6 米,顶部辅以木板,边框以三层阶梯状木条叠涩,四角复置以横木,形成双重套斗形立体结构,木板与其上的“阿嘎土”之间,布满陶制的宝瓶,厚约20 厘米。墙体底部用岩石、片石叠砌,高约1 米,其上为夯土或土坯,立柱嵌入墙体内。从回廊东面进入的第一、二小间的顶部藻井,保存有较完好的壁画,第三、四小间的顶部已经坍毁。佛塔西面、北面的建筑现已不存,从佛塔西缘的墙面观察,原来也应有连接建筑,由此推测,原有一条环绕佛塔和殿室的围廊存在,并构成完整的塔庙建筑。佛塔东部的建筑墙体新旧杂揉,显然有过后期的改动。
从外形看,这是一座颓败的古塔连接着简陋的民宅,由于它既不是公共寺庙,又没有寺名,因此,在历次文物普查中均未被发现。2017 年7 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西藏山南地区文物局组成的调查组,根据隆子县丢热寺活佛洛桑益西和寺庙画师提供的线索,首次发现了这处遗址及其壁画,并命名为“果拉康”遗址。
佛殿(暂称)位于佛塔的东南隅,殿内东西长6.8 米、南北宽3.2 米,西壁下设一供案,放置佛像及供品,佛殿西半部的南、西、北三壁,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旧壁画。佛殿西侧的建筑旧称“察康”,原为两层建筑,现已坍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