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为石坑竖穴洞室墓,上部封土大部分已不存。竖穴壁及洞室壁开凿较规整,为正南北方向。竖穴内有夯土,为夹有碎石块的黑褐色粘土,夯层厚8~10厘米。竖穴南北长2.5、东西宽1、深5米。在竖穴东西壁上有3~4个宽4~6、进深3~4厘米的脚窝。竖穴底部有木棺朽痕,木棺外髹褐色漆,内髹红漆,表面装饰有鎏金铜柿蒂形饰件,骨骼被腐蚀不存,应为地位较低的合葬者,其身份可能为妾或其它家庭成员。
洞室位于竖穴西侧,与竖穴之间未封堵。长3.2、宽1.7、高1米。洞室内东西并列置两个木棺,已经腐朽。木棺外髹褐色漆,内髹红漆,表面装饰有鎏金铜柿蒂形饰件。外侧木棺内有男性人骨1具,里侧木棺有女性人骨1具,均腐朽严重。应为夫妻两人。
随葬品较为丰富。男性墓主棺内随葬有玉印、铜印、环首铁刀、铁剑等,女性墓主棺内随葬有玉琀、五铢钱等。其余随葬品集中放置于洞室北部,并分为东西两组分别放置在两棺旁边。外侧木棺随葬品数量较多。随葬品有陶器、铜器、漆器、玉器、铁器等。陶器有鼎、盒、壶、钫、罐、鐎盉、灶、盆、钵、匜、勺、磨、井、仓、猪圈等。铜器有鼎、钫、提梁壶、勺、鎏金柿蒂形饰、铜镜、龟钮印等。玉器有带钩、印章、琀和剑饰等。漆器有耳杯、圆奁和长方形奁等。铁器有环首铁刀、铁剑等。
大孤山二号墓的时代应为西汉中期。从墓葬形制看,该墓为石坑竖穴墓,是徐州地区西汉中小型墓葬的常见形制。出土的随葬品中鼎、盒、壶、钫是本地西汉早中期墓葬典型的陶器组合,但不见西汉早期常见的茧形壶等器型,另有星云纹铜镜、五铢钱等均具有西汉中期的特征。
2004年4月,徐州博物馆对江苏徐州市区西北大孤山北麓的大孤山二号汉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东面的龟山西麓有西汉第六代楚襄王刘注夫妇的陵墓。该墓为石坑竖穴洞室墓,竖穴底部有一地位稍低的合葬者,洞室位于竖穴西侧,内葬夫妻二人。虽然被盗扰,仍出土了较丰富的随葬品,有陶器、铜器、漆器、玉器、铁器、龟钮玉印和铜印等。时代应为西汉中期,墓主印章名为王霸,可能为级别较高的官吏。
该墓随葬品较为丰富且精美,男性墓主随葬有玉印、玉带钩及3件玉剑饰,等级高于一般汉墓中一把剑配2件玉剑饰的葬俗。洞室外还有一个地位较低的合葬者,反映出墓主人的身份比较高。这种情况在非刘氏宗族墓葬中较少发现,王霸可能为当时级别较高的官吏。该墓与东部第六代楚襄王刘注夫妻合葬墓相距不远,时代也接近,二者之间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洞室位于竖穴西侧,与竖穴之间未封堵。长3.2、宽1.7、高1米。洞室内东西并列置两个木棺,已经腐朽。木棺外髹褐色漆,内髹红漆,表面装饰有鎏金铜柿蒂形饰件。外侧木棺内有男性人骨1具,里侧木棺有女性人骨1具,均腐朽严重。应为夫妻两人。
随葬品较为丰富。男性墓主棺内随葬有玉印、铜印、环首铁刀、铁剑等,女性墓主棺内随葬有玉琀、五铢钱等。其余随葬品集中放置于洞室北部,并分为东西两组分别放置在两棺旁边。外侧木棺随葬品数量较多。随葬品有陶器、铜器、漆器、玉器、铁器等。陶器有鼎、盒、壶、钫、罐、鐎盉、灶、盆、钵、匜、勺、磨、井、仓、猪圈等。铜器有鼎、钫、提梁壶、勺、鎏金柿蒂形饰、铜镜、龟钮印等。玉器有带钩、印章、琀和剑饰等。漆器有耳杯、圆奁和长方形奁等。铁器有环首铁刀、铁剑等。
大孤山二号墓的时代应为西汉中期。从墓葬形制看,该墓为石坑竖穴墓,是徐州地区西汉中小型墓葬的常见形制。出土的随葬品中鼎、盒、壶、钫是本地西汉早中期墓葬典型的陶器组合,但不见西汉早期常见的茧形壶等器型,另有星云纹铜镜、五铢钱等均具有西汉中期的特征。
2004年4月,徐州博物馆对江苏徐州市区西北大孤山北麓的大孤山二号汉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东面的龟山西麓有西汉第六代楚襄王刘注夫妇的陵墓。该墓为石坑竖穴洞室墓,竖穴底部有一地位稍低的合葬者,洞室位于竖穴西侧,内葬夫妻二人。虽然被盗扰,仍出土了较丰富的随葬品,有陶器、铜器、漆器、玉器、铁器、龟钮玉印和铜印等。时代应为西汉中期,墓主印章名为王霸,可能为级别较高的官吏。
该墓随葬品较为丰富且精美,男性墓主随葬有玉印、玉带钩及3件玉剑饰,等级高于一般汉墓中一把剑配2件玉剑饰的葬俗。洞室外还有一个地位较低的合葬者,反映出墓主人的身份比较高。这种情况在非刘氏宗族墓葬中较少发现,王霸可能为当时级别较高的官吏。该墓与东部第六代楚襄王刘注夫妻合葬墓相距不远,时代也接近,二者之间可能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