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文物局12日签署了《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和司法文物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并举办了司法文物保护论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司法文物保护,不断提高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全国各地司法文物救援工作,不断丰富法院博物馆馆藏资源,让反映传统法律文化发展变化的重要文物得以保留、妥善管理和使用。要促进司法文物的合理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法院系统作为文化教育场所的作用,利用丰富的司法文物资源和现代科技手段,生动展示中国法制文明和司法智慧的成就,充分展示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司法的成就,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势。要加强司法文物的分析研究,挖掘重要历史事实、重要案件、重要典型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司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影响力。
周强要求加强对文物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文物案件,严惩盗窃、抢劫、破坏、倒卖、走私文物罪。 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合作,大力追查国外文物流失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加强案件对法律的解释,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密切关注文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加强各类文物相关案件的司法大数据分析,完善相关司法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和完善文物犯罪防控长效机制。 国家文物局局长。
刘玉柱出席座谈会,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司法与文物联合建设与管理的新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声明的重要举措,必将推动文物事业的快速发展。建议双方继续加强司法文物保护,丰富司法文物资源,提高司法文物保护水平,控制司法文物安全风险。支持各级司法博物馆建设,深入挖掘司法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创新展览方式,提高展览水平,采取多种措施让司法文物活起来。认真推进文物司法保护,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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