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私印章存世数量较大。西汉早期,官印与秦代有相似之处,很多仍存田字格。大约在惠帝后逐渐定型,呈现出素面无格,无边框,仅用篆书阴刻,字体匀称方正的特征。形制以正方形为主,边长在2~3厘米之间,即所谓“方寸之印”。汉代也发现相当数量的“半通印”,大小为正方形的一半。以印文看,半通印除地方低级吏员的职名之外,多为官府机构名称,如“器府”、“马府”、“仓印”、“库印”、“少内”、“保虎圈”等。
东汉时期官印形制与西汉时期官印相近,一般为2.5厘米见方。现存东汉官印中,铸文较少,凿刻印章增多,不如西汉官印的铭文书法谨严雄浑,但书体仍显方正,笔画粗壮。如“征羌国丞”等。
两汉时期的官印钮制以龟钮、瓦钮与鼻钮为主,颁发给边疆少数民族的印章分别作驼钮、羊钮、蛇钮等。如青海“汉匈奴归义亲汉长”驼钮印、“汉匈奴守善长”羊钮印、云南“滇王之印”蛇钮印等。
两汉时期官印的厚薄及钮式形状有一定的变化过程。汉代初期,以瓦钮、鼻钮为主,同时出现蛇、龟钮。文景时期,印体较薄,龟钮、鼻钮成为官印主要钮式。龟钮龟腿短,身体扁平,头部微突。鼻钮略圆,钮面较窄。武帝以后的西汉官印以龟钮和瓦钮为主。龟钮龟身体较高,背部隆起,有六角形甲纹。瓦钮较薄,钮面宽大。新莽时期钮式与西汉后期相同,但较精美。东汉中期以后,官印体加厚。龟钮的龟颈部加长,背部呈圆形隆起。瓦钮钮身增厚。这些特征有利于两汉印章的断代研究。
两汉时期私人印章使用比较普遍,是汉墓常见随葬品之一,也是判断墓主身份的重要依据。私人名印的形制丰富,有长方形、正方形、圆形、多边形、两面印、六面印、套印等等。其钮制以坛钮、鼻钮、覆斗钮为主,也有采用龟钮、瓦钮等其他形状的。私人名印的铭文书体比官印活泼多变,除小篆外,还有繆篆与鸟篆,仍基本上为阴文刻铭。东汉时期的私人名印印面镌刻更为新颖,有一半阴文、一半阳文;也有一字阴文、三字阳文,有在印文外添加图案纹样。文字多精美严谨,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文献中曾记载汉代将官印的铭文从四字改为五字,不称“印”而称“章”。现存实物发现的五字官印多为将军等军官印章。文职官员印中仅二千石级别的官员称章,如“琅琊相印章”、“合浦太守章”等,千石以下官员均称“印”,并多为四字。
西汉前期官印文字笔画较细,字形圆润多变。西汉中期以后官印铭文笔画粗,起笔收笔均显方正整齐,字形也变得方正谨严,很少见圆形转折。新莽时期印章制作精美,采用古式,形制较西汉印章较小,印文多为五字或六字。书体整齐,笔画略纤细,并增加了“子”、“男”等五等爵名称。
考古发掘发现印章多出土于墓主骨架腰部,当为下葬时系带所致。科学发掘汉代墓葬时,私印常常起到为墓葬定名与断代的作用。如广州南越王墓发掘中,出土一批玺印,其中墓主身上佩带的“文帝行玺”金印、“帝印”玉印,证明其国王身份,而“赵昧”私名玉印,证实了墓主人为赵佗之后。“赵昧”与《史记·南越列传》中“赵胡”不符的现实差异有助于更正文献记载,进行进一步研究。另如河北满城2号汉墓“窦绾”私印的发现,也有助于墓主身份的判断。
汉印的质料来源多样,有金、银、铜、玉、石、木、玛瑙等,以铜质铸文的玺印最多。石质印章刻文多较简劣,如湖南长沙月亮山M25出土的“陆梁尉印”,长沙汉墓出土的“长沙祝长”,湖南常德南坪出土的东汉“酉阳长印”等,应为殉葬明器石印。同样,木质印章也应是殉葬用明器,如湖北江陵凤凰山10号西汉墓所出“张伯”、“张偃”印,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所出的“妾辛追”木印等。金、银质地印章比较少见,多为高级官员与帝后一级人物所用,如陕西阳平关发现的东汉金印“朔宁王太后印”,江苏邗江县甘泉2号东汉墓附近出土的金印“广陵王玺”,江苏邗江县甘泉西汉木椁墓所出“妾莫书”银印,等等。
汉代一些高级官员印章还采用铜质鎏金的方式,如湖南长沙马王堆2号西汉墓出土的铜质鎏金“长沙丞相”印与“軑侯之印”,宁夏固原出土的“伏波将军章”等。根据研究,汉代官印均由中央官署制造颁发,免职后要予以上交。所以,在墓葬中所出官印大多为复制品,而非实用官印。而在遗址中发现的官印则有可能是实用品。在两汉官印中,授予低级军官的“部曲将军印”、“别部司马印”、“军曲侯印”等比较常见,有些甚至成批作为窖藏埋存。其文字较草率,多有凿刻文字,而非铸文。有学者认为这与战争中中下级军官死伤较多,临时授职有关。
对于出土汉代官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印章铭文所反映的官制与地理设置方面。如湖南长沙地区20世纪50年代以来出土了近百枚印章,其中三分之一为官印,对这些官印地名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西汉长沙王国政治制度和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当时这一地区的历史地理概况。如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地图上,记录了长沙王国的八个县,其中有一半有出土汉印予以佐证。
东汉时期官印形制与西汉时期官印相近,一般为2.5厘米见方。现存东汉官印中,铸文较少,凿刻印章增多,不如西汉官印的铭文书法谨严雄浑,但书体仍显方正,笔画粗壮。如“征羌国丞”等。
两汉时期的官印钮制以龟钮、瓦钮与鼻钮为主,颁发给边疆少数民族的印章分别作驼钮、羊钮、蛇钮等。如青海“汉匈奴归义亲汉长”驼钮印、“汉匈奴守善长”羊钮印、云南“滇王之印”蛇钮印等。
两汉时期官印的厚薄及钮式形状有一定的变化过程。汉代初期,以瓦钮、鼻钮为主,同时出现蛇、龟钮。文景时期,印体较薄,龟钮、鼻钮成为官印主要钮式。龟钮龟腿短,身体扁平,头部微突。鼻钮略圆,钮面较窄。武帝以后的西汉官印以龟钮和瓦钮为主。龟钮龟身体较高,背部隆起,有六角形甲纹。瓦钮较薄,钮面宽大。新莽时期钮式与西汉后期相同,但较精美。东汉中期以后,官印体加厚。龟钮的龟颈部加长,背部呈圆形隆起。瓦钮钮身增厚。这些特征有利于两汉印章的断代研究。
两汉时期私人印章使用比较普遍,是汉墓常见随葬品之一,也是判断墓主身份的重要依据。私人名印的形制丰富,有长方形、正方形、圆形、多边形、两面印、六面印、套印等等。其钮制以坛钮、鼻钮、覆斗钮为主,也有采用龟钮、瓦钮等其他形状的。私人名印的铭文书体比官印活泼多变,除小篆外,还有繆篆与鸟篆,仍基本上为阴文刻铭。东汉时期的私人名印印面镌刻更为新颖,有一半阴文、一半阳文;也有一字阴文、三字阳文,有在印文外添加图案纹样。文字多精美严谨,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文献中曾记载汉代将官印的铭文从四字改为五字,不称“印”而称“章”。现存实物发现的五字官印多为将军等军官印章。文职官员印中仅二千石级别的官员称章,如“琅琊相印章”、“合浦太守章”等,千石以下官员均称“印”,并多为四字。
西汉前期官印文字笔画较细,字形圆润多变。西汉中期以后官印铭文笔画粗,起笔收笔均显方正整齐,字形也变得方正谨严,很少见圆形转折。新莽时期印章制作精美,采用古式,形制较西汉印章较小,印文多为五字或六字。书体整齐,笔画略纤细,并增加了“子”、“男”等五等爵名称。
考古发掘发现印章多出土于墓主骨架腰部,当为下葬时系带所致。科学发掘汉代墓葬时,私印常常起到为墓葬定名与断代的作用。如广州南越王墓发掘中,出土一批玺印,其中墓主身上佩带的“文帝行玺”金印、“帝印”玉印,证明其国王身份,而“赵昧”私名玉印,证实了墓主人为赵佗之后。“赵昧”与《史记·南越列传》中“赵胡”不符的现实差异有助于更正文献记载,进行进一步研究。另如河北满城2号汉墓“窦绾”私印的发现,也有助于墓主身份的判断。
汉印的质料来源多样,有金、银、铜、玉、石、木、玛瑙等,以铜质铸文的玺印最多。石质印章刻文多较简劣,如湖南长沙月亮山M25出土的“陆梁尉印”,长沙汉墓出土的“长沙祝长”,湖南常德南坪出土的东汉“酉阳长印”等,应为殉葬明器石印。同样,木质印章也应是殉葬用明器,如湖北江陵凤凰山10号西汉墓所出“张伯”、“张偃”印,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所出的“妾辛追”木印等。金、银质地印章比较少见,多为高级官员与帝后一级人物所用,如陕西阳平关发现的东汉金印“朔宁王太后印”,江苏邗江县甘泉2号东汉墓附近出土的金印“广陵王玺”,江苏邗江县甘泉西汉木椁墓所出“妾莫书”银印,等等。
汉代一些高级官员印章还采用铜质鎏金的方式,如湖南长沙马王堆2号西汉墓出土的铜质鎏金“长沙丞相”印与“軑侯之印”,宁夏固原出土的“伏波将军章”等。根据研究,汉代官印均由中央官署制造颁发,免职后要予以上交。所以,在墓葬中所出官印大多为复制品,而非实用官印。而在遗址中发现的官印则有可能是实用品。在两汉官印中,授予低级军官的“部曲将军印”、“别部司马印”、“军曲侯印”等比较常见,有些甚至成批作为窖藏埋存。其文字较草率,多有凿刻文字,而非铸文。有学者认为这与战争中中下级军官死伤较多,临时授职有关。
对于出土汉代官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印章铭文所反映的官制与地理设置方面。如湖南长沙地区20世纪50年代以来出土了近百枚印章,其中三分之一为官印,对这些官印地名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西汉长沙王国政治制度和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当时这一地区的历史地理概况。如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地图上,记录了长沙王国的八个县,其中有一半有出土汉印予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