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安阳队曾在豫北纱厂清理了商代房址55座、灰坑449座、墓葬463座(详见《安阳大司空——2004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4年)。其中,“C区建筑群”是殷墟大司空区域最重要的发现,由于该建筑群规模较大,部分延伸到发掘区外。本次发掘的F7和F9,恰好将“C区建筑群”东部补充完整。
殷墟遗址洹河北岸区域的布局,一直是安阳队关注的重点。本次清理的L1和L2,向北恰可与2012年~2015年在大司空村东地发掘的东西向道路相接,形成“十”字交叉路口。道路两侧发现若干建筑基址群,建筑周围有相关的水井、窖穴、祭祀遗迹和墓葬。道路网络与建筑基址群等相关遗迹形成有机的整体,为殷墟遗址洹河北岸区域的布局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2017年殷墟大司空村东南地考古发掘,主要是配合豫北棉纺织厂棚户区改造进行的基建发掘。野外工作始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初结束。共发掘40个探方,揭露面积3800平方米。
T2016H135,开口于第③层下,打破F10。坑口距地表1.2米,距底2.66米。坑口呈圆形,直径3.3米,直壁,底部平整。坑内填灰土,土质松软。特殊之处是在底部东边有一长方形坑,南北长1.3米,东西宽0.8米,深0.9米。在坑底中部放置一件完整陶簋。该窖穴属殷墟三期。
商代遗迹现象主要有道路、房基、灰坑(或窖穴)、水井和墓葬。其中,商代的道路和房基,是本次发掘最重要的收获。
商代道路共发现两条,编号L1和L2。L1开口于G1下,自西南向东北方向贯穿整个发掘区。宽3.2米,路面上有两道车辙,轨距约1.5米。L2开口于⑤层下,分布范围与走向与L1相同。L2分上、下层:上层宽8~10米,下层宽6.5~6.75米。路土中杂有石子、碎陶片和沙土。路两侧有供排水的路沟。L2直接叠压生土上。从层位和路土包含物判断,L1和L2均为商时期,其中L2起始年代可能较早,不排除洹北商城时期就已启用的可能。
共清理商代房址12座,分别编号F1~F12。房基主要分布于L1和L2的东西两侧,F7、F9分布于道路的西侧,其余房址分布于道路的东侧。其中,F7规模较大,保存状况较好。
F7,为南北向长方形,向西延伸至探方外。开口于③层下,距地表1.1米,夯土残厚0.8~1.5米。南北长31.5米,东西宽不少于14.3米。房址面发现有两列南北向柱础,共37个,多数有础石。房址夯土中预埋3组排水管道,均西高东低,把水排向东侧道路边的路沟中。值得注意的是,排水管道的西侧都在房屋中终止,且多与房基中的蓄水池相通,并非为西侧庭院中排水而设。这种特殊的排水设施,说明F7的功能较为特殊,很可能与庖厨有关。从空间位置上看,F7恰是2004年发掘的“C区建筑基址群”的东屋,再次证明了杜金鹏提出的商代“东厨制度”的存在。
F5、F10和F11分布在道路东侧,保存相对较好。其中,F5在南,呈东西长方形,东西长10.3米,南北宽7.5米;F10居中,略呈南北长方形,南北长7米,东西宽6.75米;F11在北,亦呈东西长方形,大多延伸到发掘区外,东西长不详,南北宽5米左右。三者恰组合成一组平面呈“凹”字形的建筑,缺口朝向西侧的道路。
T1819H158,开口于④层下。口距地表2.85米,底距坑口2.3米。平面形状呈椭圆形,直壁平底。坑口长径1.68米,短径1.2米;坑底长径1.4米,短径1.19米。坑内填灰花土,含少量兽骨和陶片。坑底有两个跪姿人架,旁各置一陶鬲,人头上各扣一陶甑。这种特殊的埋葬方式,是否是一种新的祭祀方式还有待考证,也不排除是商代的某种刑罚方式。像H158这类遗迹,在殷墟考古发掘中尚属首例。
本次发掘区域内层位关系比较简单,共分五层:第①层为扰土层,厚20~30厘米。第②层为明清文化层,土质较纯净,厚度25~55厘米。第③层为唐宋文化层,厚40厘米左右,包含少量白瓷片和商代灰陶片等;开口于此层下的G1自西南向东北贯穿整个发掘区,并向东北方向延伸,G1打破第④层和⑤层。第④层为商代文化层,黑粘土,厚25~40厘米,商代遗迹多开口于该层下。第⑤层为红褐土,质硬,厚20厘米左右。
共清理墓葬50座。其中,商墓49座,隋墓1座。
商代墓葬均属殷墟三、四期,以四期墓葬居多。随葬器物有:陶觚、爵、鬲、簋、罐、豆、盘和少量铜戈、铜镞,以及小玉器和贝等,种类较为丰富。其中,T2012M34出有陶豆、小陶鬲、铜戈和玉虎各一。T2014M20出有陶罐、簋、鬲、觚各一,另有石镰、铜镞、骨镞、蛤蚌、贝及玉饰等。
隋墓1座,编号T1819M39。土洞墓,长方形斜坡墓道,棺床位于墓室西侧。棺床上发现一木棺,长1.7米,宽0.6米。共出土24件随葬品。棺内出有铜镜、漆盒。墓室置陶罐3件、女仕俑4件、武士俑、镇墓兽、马、羊、骆驼、猪、牛、鸡、牛车、磨、灶和瓷碓、瓷仓各一,铜饰1件。
清理商代灰坑和窖穴230座,分属殷墟二至四期,其中以四期居多。包含物较为丰富,陶器有鬲、簋、罐、盆、甑、纺轮、网坠和弹丸等,骨器有笄、针、锥、卜骨和半成品骨料等,石器有磨石和镰等,蚌器有蛤蚌、蚌镰和刀等。其中有三座灰坑和窖穴性质较为特殊。
T2019H196,开口于H176下,西边被H228打破。坑口距地表2.6米,距底1.1~1.4米。坑口近椭圆形,东西长4.55米,南北宽为4米。坑中填灰土,底部集中埋葬着十六具人架。现场初步鉴定,这些人骨既有成年人,也有未成年人;既有俯身直肢和屈肢,也有仰身直肢和屈肢以及侧身屈肢;既有完整全躯的,也有无头身躯或仅余盆骨向下的半躯骨架。此外,还有两具动物骨骼,可能是羊骨和狗骨,还有羊肩胛骨和牛的一根肋骨。从现场埋葬情况看,这些人没有明显的挣扎迹象,应是死后集中埋葬。像这类集中埋葬的遗迹,在以前殷墟发掘中也有不少发现。H196整体装箱搬回安阳工作站,以备后续深入研究。
商代遗迹现象主要有道路、房基、灰坑(或窖穴)、水井和墓葬。其中,商代的道路和房基,是本次发掘最重要的收获。
商代道路共发现两条,编号L1和L2。L1开口于G1下,自西南向东北方向贯穿整个发掘区。宽3.2米,路面上有两道车辙,轨距约1.5米。L2开口于⑤层下,分布范围与走向与L1相同。L2分上、下层:上层宽8~10米,下层宽6.5~6.75米。路土中杂有石子、碎陶片和沙土。路两侧有供排水的路沟。L2直接叠压生土上。从层位和路土包含物判断,L1和L2均为商时期,其中L2起始年代可能较早,不排除洹北商城时期就已启用的可能。
共清理商代房址12座,分别编号F1~F12。房基主要分布于L1和L2的东西两侧,F7、F9分布于道路的西侧,其余房址分布于道路的东侧。其中,F7规模较大,保存状况较好。
F7,为南北向长方形,向西延伸至探方外。开口于③层下,距地表1.1米,夯土残厚0.8~1.5米。南北长31.5米,东西宽不少于14.3米。房址面发现有两列南北向柱础,共37个,多数有础石。房址夯土中预埋3组排水管道,均西高东低,把水排向东侧道路边的路沟中。值得注意的是,排水管道的西侧都在房屋中终止,且多与房基中的蓄水池相通,并非为西侧庭院中排水而设。这种特殊的排水设施,说明F7的功能较为特殊,很可能与庖厨有关。从空间位置上看,F7恰是2004年发掘的“C区建筑基址群”的东屋,再次证明了杜金鹏提出的商代“东厨制度”的存在。
F5、F10和F11分布在道路东侧,保存相对较好。其中,F5在南,呈东西长方形,东西长10.3米,南北宽7.5米;F10居中,略呈南北长方形,南北长7米,东西宽6.75米;F11在北,亦呈东西长方形,大多延伸到发掘区外,东西长不详,南北宽5米左右。三者恰组合成一组平面呈“凹”字形的建筑,缺口朝向西侧的道路。